參賽資訊

下載簡章

 

參選辦法

參選對象

所有隊伍成員須為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及應屆畢業生);指導老師須具備大專院校之教職資格。

 

參選說明

同一作品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參賽。

同一人可跨不同類別參加,但在同一類別中不得跨隊參賽,團隊方式報名參加,每隊參加人數 1 至 6 人(不含指導老師)。

類別 說明內容
A.智慧機器人組 以智慧機器人為主軸,提出應用情境與解方,針對機器人之創新性、產業應用性、技術成熟度等進行展示技術
B.生成式AI組 設計整合生成式AI的小助手/小秘書應用,提升處理各項事務的時效和品質,測試範圍包含處理事務的正確性及作業效率提升幅度等
C.環保節能車組 針對電動車之車輛進行設計、製造,並符合政府環保能源政策,有效針對車輛構造、性能、控制等發展,提升車輛效率。

備註:「環保節能車組」與中華民國自動機工程學會合辦,本屆詳情請參閱活動官網 (https://www.sae-taipei.org.tw)。

 

 

 

獎額與獎金(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類組 A. 智慧機器人組 B. 生成式AI組
冠軍 1 隊/獎狀 1 只/9 萬元 1 隊/獎狀 1 只/9 萬元
亞軍 1 隊/獎狀 1 只/6 萬元 1 隊/獎狀 1 只/6 萬元
季軍 1 隊/獎狀 1 只/2.5 萬元 1 隊/獎狀 1 只/2.5 萬元
佳作 5 隊/獎狀 1 只/1 萬元 5 隊/獎狀 1 只/1 萬元
特別獎 達明機器人特別獎/1 隊/5 萬元 義隆電子特別獎/1 隊/5 萬元
備註
  • 入圍決審隊伍成員均可獲得參賽證明一只。
  • 實習機會:第一階段提供前三名隊伍優先報名實習,必要時安排面試機會,第二階段則開放入圍決審隊伍報名實習。
  • 企業特別獎,由該組贊助單位評選及頒發獎金,得與其他獎額重複獲獎。
  • 入上述各競賽獎金皆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相關稅務(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0%)。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

 

 

 

報名方式與準備資料

線上報名

參賽隊伍請於截止日前至官網報名專區(www.tns-doit.tw)完成線上報名,線上報名後將自動產生【報名表】,請務必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下載,並由指導老師與全體隊員親筆簽名,並檢附參賽團隊全體學生證影本。

 

申請書上傳至報名系統

請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書】PDF 檔上傳(以最後上傳版本為準),上傳之檔案格式為 PDF 檔(單一檔案 20MB 以內),逾期未上傳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注意事項

  • 須依規定完成上述兩項(線上報名、申請書上傳至報名系統)作業,始報名成功;所有報名資料均以線上系統為主,相關資料與表單格式請至官網之「報名專區/下載專區」下載。
  • 請依照規定格式繳交,繳交格式請詳閱「報名專區/下載專區」,格式不符者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塗銷修改,嚴重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作業

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研界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評審程序

共分初審、決審兩階段進行。

  • 初審階段:依各類組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審查結果預計將於 8 月 23 日,於官網進行公告。(依「Tech New Stars 科技新秀大賽」官網公告時間為主)
  • 決審階段:113 年 9 月底前於工業技術研究院(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 195 號)進行現場決審簡報。(依「Tech New Stars 科技新秀大賽」官網公告現場決審時間為主)

 

評分指標

初審

評審指標 項目說明 比重
創新及前瞻性 作品之創新性及前瞻性。 40 %
產業應用性 作品在現有及未來產業趨勢下,具有應用性及實用性。 30 %
資料完備性 內容完整性及正確性,包含文獻回顧、設計原理分析、參賽團隊分工合作方式、過去獲獎紀錄及其他有利之補充資料。 20 %
市場潛力 作品已可被商品化或是極具市場潛力。 10 %

 

決審

現場簡報展示
評審指標 項目說明 比重 占比
創新及前瞻性 內容之創新、創意性及前瞻性。 40 % 80 %
產業應用性 作品在現有及未來產業趨勢下,具有應用性及實用性。 30 %
現場發表 現場簡報人員表達能力。 15 %
設計和實用性 影片內作品的設計樣式及實用性。 15 %
工業技術研究院參訪交流
評審指標 項目說明 比重 占比
參與互動性 針對學生參與互動之積極性、詢問深度等表現進行評分 100 % 20 %

 

 

 

參賽注意事項

  •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委託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執行 Tech New Stars 科技新秀大賽遴選業務,向參賽隊伍蒐集相關辨識資料,用於競賽執行及得獎後續聯絡之用途,參賽隊伍可以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向本單位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必要時可請求刪除。
  • 本競賽為公開性活動,過程中將進行相關拍照與錄影,參賽者須同意參與相關活動(含決審現場簡報、頒獎典禮)之肖像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含本活動協辦單位)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
  • 每個參賽隊伍之隊長須於活動期間代表該隊伍負責比賽聯繫及得獎獎金頒發之活動相關事宜。隊伍成員須自行分配隊伍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處理。
  • 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冒用他人作品或其他違反競賽規則,且有具體事證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通知學校,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等相關物品。
  • 參賽作品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以下簡稱智財權)先關規範如下兩點,
    •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者所有,參賽隊伍同意提供參賽作品與相關資料予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為推廣、宣傳需要,無償以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新編輯、出版等非商業用途之實施。
    • 得獎作品將供主辦及協辦單位不限目的、時間、地域及方式,非專屬、不可撤回、無償進行利用。
  • 參賽者須同意 Tech New Stars 科技新秀大賽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基於輔導同學及進一步合作之目的,就本隊所提供之參賽者姓名、學校、科系、指導老師等資料及申請書等文字及影像資料,提供予協辦單位參閱。
  • 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或新增團隊成員及學校指導老師。
  • 競賽辦法及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 上述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與獎項細節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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